各单位: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是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掌握与分析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发布年度质量报告和开展教学质量诊断改进的基础信息和重要依据,为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1〕33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职函〔2021〕9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数据平台建设工作,真实反映我院人才培养工作全貌,准确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更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法,及时做出正确决策;引导学院各部门把工作重心聚焦到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内涵建设上来,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
(一)工作任务具体见附件《2021年www.m998877.com 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配表》。
(二)进度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2021年9月15日 |
状态数据采集业务培训 |
质管办 |
2021年9月16-17日 |
2021年学院状态数据采集前期 准备工作 |
综合办、质管办、教学工作部、人事处 |
2021年9月18-21日 |
平台基础数据整理与导入 |
教学工作部、质管办 |
2021年9月22-24日 |
业务归口单位根据人事处要求 上报人员基础表 |
业务归口单位二级学院 |
2021年9月27日 |
导入人员基础信息表等相关基础数据表 |
质管办 |
2021年10月4-10日6日 |
业务归口单位根据学院总体部署,具体安排本单位所辖状态数据的采集工作(任务分配、人员落实、进度安排,实训基地基础表等) |
业务归口单位 |
2021年10月7-10日15日 |
进行2020-2021学年状态数据采集 |
业务归口单位 |
2021年10月16日 |
状态数据导出、汇总 |
质管办 |
2021年10月17-18日 |
状态数据初步审核、校对 |
业务归口单位 |
2021年10月19-22日 |
修改、完善状态数据 |
源头采集单位,业务归口部门 |
2021年10月23-24日 |
数据统稿,进一步完善 |
质管办,分管院领导 |
2021年10月31日 |
数据材料报送 |
质管办 |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本次人才培养数据采集工作。明确任务,分级管理,落实责任。根据学院安排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数据采集工作安排。确定一名数据采集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数据采集的指导与协调、填报工作,并加入QQ群(群号:250909525)。数据采集相关资料统一在QQ群中发布。
2.落实责任。数据采集工作要严格按照数据实质和统计规范进行采集,实事求是地从源头采集数据,确保数据采集的真实、规范、有效。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所有上报数据需本单位数据采集第一责任人亲自把关、审核,学院将对各单位工作进度和数据采集质量进行专项通报。影响学院数据采集工作进程和质量,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3.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执行。遵照本通知中“二、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的进度安排执行。
4.数据采集工作是学院常态化工作,填报过程中有问题可以通过QQ群提问,或者联系质管办吉国庆老师(联系电话13775000028)。
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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