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m998877.com 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实施细则
日期:2021-10-21 09:38:29  发布人:8000000718  浏览量:662

www.m998877.com 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实施细则

 

一、  申请对象

全日制学生(含在校生、扩招生和4+0本科生,不含留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学习勤奋努力,学有余力。

2.学生必须以学为主,不能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业、班级活动或学校有关工作。

3.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4.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诚实守信,实事求是地填报各类信息,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

5.自觉接受学校和用人部门的管理。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院及用人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要认真履行协议,保质保量完成所安排的工作任务。

7.经常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汇报勤工助学的情况,自觉接受教育和管理。

三、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通过智慧学工申请;

2.用人部门面试审核;

3.正式录用

四、酬金标准

每小时15.5元人民币,每月不超过40个工时。寒假暑假按照实际工作时间结算。

五、相关要求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资格,有34两种情况之一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

2.上学期有课程成绩(补考前)不及格;

3.违反相关协议规定,屡教不改,给学校或用工部门造成损失;

4.不服从学校或用工部门的管理或因工作不力被用工部门辞退。

 

核发: 点击数:662 收藏本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