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项目申报通知
日期:2021-10-18 10:10:51 发布人:8000000562 浏览量: 1607


各部门、二级学院(部):

    为做好2021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要求紧扣新发展阶段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高质量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资助经费60万元/项,拟设立10项,研究年限为3-5年。该项目属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按照《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应严格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所列题目进行申报。

(二)一般项目

要求针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教学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等进行深入研究。可在符合课题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分为如下3种:

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项目,资助经费10万元/项,拟设立100项,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重点难点问题研究。

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择优推广项目,资助经费10万元/项,拟设立20项,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创新研究。

3.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项目,资助经费20万元/项,拟设立40项,研究年限为3年,支持一批具有良好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青年教师。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实际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位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首席专家(投标者)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法人(高等学校)担保的高等学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有关人员,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责任。

  (2)首席专家只能为1名。

  (3)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

3.一般项目中的“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项目”的申请人,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1981331日后出生)以下,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不少于1年。

  (2)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认真钻研教学内容,改革创新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效果深受学生欢迎和同行肯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推荐申报: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获奖者;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类活动获奖者。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投标“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1)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2)承担历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3)正在承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在2021331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4)作为首席专家申请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者;

  (5)作为首席专家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者。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一般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者;

  (3)申请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者;

  (4)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5)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6)连续2年(指20192020年)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1年度申报资格;

7)已获得2015年以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资助者,不得以相同或类似选题进行申报。

三、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即日起开始受理网上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https://218.241.235.188/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申报“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1)使用《2021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附件2,以下简称《投标评审书》);

2)各单位应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

3)请申报人于2021318日前将PDF版本的《投标评审书》(文件大小建议不超20M)发送至校内联系人OA平台,由科技发展部登录“申报系统”在线填报投标项目基本信息并上传确认,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的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盖章后寄送;

3.申报“一般项目”

  申请者下载《申请评审书》(附件3、附件4、附件5),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并于2021318日前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由科技发展部在线审核确认,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的纸质申报材料,统一报送;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6.填报注意事项: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2)项目经费预算填写参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各单位应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校内联系人:行政服务中心217,王老师,86332059

科技发展部

20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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