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塑心秩序 青春再启航”阳光之星选拔的通知
日期:2023-04-12 10:10:42 发布人:8000000758 浏览量: 2108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重塑心秩序 青春再启航——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江苏行”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5•25我爱我”心理健康月活动的通知》具体安排,积极营造崇尚身心健康、投身火热实践的校园氛围,发挥广大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的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重塑心秩序青春再启航”阳光之星选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重塑心秩序青春再启航

二、参与对象

2022级、2021级全体学生

三、日程安排

1.班级选拔(4月29日-5月12日)

班主任以主题班会的形式开展班级“阳光之星”的选拔,每班报送1名阳光之星至二级学院参加院级评选。

2.二级学院选拔(5月13日-5月20日)

各二级学院对所有班级报送的阳光之星进行评选,选树一批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的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并开展一场事迹宣讲会,按照报送名额要求报送一批阳光之星参加校级评选。

3.校级选拔与宣传(5月23日-6月3日)

心理中心组织评委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阳光之星进行评审,并公布校级阳光之星名单,在微信、网站、宣传栏等进行事迹宣传。

四、活动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按照要求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提高认识,指导班主任认真规范地以主题班会的形式开展班级选拔工作,公开、透明地组织院级选拔,要让选树的过程成为大学生自觉学习、主动宣传、相互鼓励的活动载体。

2.请各二级学院于5月23日前报送院级阳光之星参加校级评选报送名额见下表,同时提交一份推荐表1分钟事迹宣传短视频,打包后以XX学院+阳光之星事迹材料为名发送中心袁老师OA

序号

报送名额

1

化工学院

6

2

智造学院

8

3

建工学院

6

4

检测学院

4

5

经管学院

4

6

设计学院

4

7

体育学院

2

五、注意事项

1.在选树的过程中,充分利用班级、院级各类宣传渠道进行活动和阳光之星的事迹宣传,并分享至心理工作微信群

2.请按照报送的时间节点、名额要求和材料清单及时准确报送阳光之星的相关材料

附:www.m998877.com 阳光之星推荐表.docx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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