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精神,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和心理问题应对处置能力,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切实维护师生身心健康。现组织开展寒假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对象
培训时间:2023年1月17日 — 2月10日
培训对象:全体辅导员及有意愿的班主任
二、 培训内容
疫情防控新阶段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形势与策略,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识别与处置,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多元支持,教师的心理健康和自我调适等。
三、 培训方式
登入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寒假教师研修”专题中专门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板块。符合条件的教师选择该板块,按照要求报名并选择个人身份,完善个人信息,实名登录后进行学习。
之前参加过该平台培训的老师,直接手机号码验证登入,新老师需注册。
四、 学时要求与认证
(1)需完成最少15节课程,按实际学时认定,学时认定范围为15-20学时。
(2)研修结束后,平台将为学校管理员审核认定为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和辅导员的教师提供电子学习证书。非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只记录学习时长,不提供学习证书。
(3)电子学习证书将在寒假教师研修整体结束后开放下载。
(4)请心理辅导员在2月13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培训证明及培训名单至申彦老师OA。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维护师生身心健康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学院,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具体工作部门和负责人,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动员部署。要摸底、组织,动员和督促教师参加学习,确保底数清楚、应培尽培。要将平台课程与教师工作、生活、学习实际结合起来,组织各类线上线下研讨交流活动,深化教师学习效果。
(三)做好支持服务。要及时总结应用平台开展教师培训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优化工作举措,为教师学习提供支持服务。要随时跟踪了解教师的学习情况,发现并解决教师学习。
六、其他
如有平台注册、学习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4008757650(工作日 8:30-11:40、13:30-17:00)
人事处、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年1月17日
- 上一篇:2022-2023学年第二学...
- 下一篇:关于开展“冬日暖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