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9-22 10:39:41  发布人:8000001067  浏览量:228
各二级学院: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性质、奖励(或申请)对象、奖励(或资助)标准以及申请条件等参照学生手册《www.m998877.com 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www.m998877.com 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对象要向孤残学生及烈士子女(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倾斜,向患重大疾病学生倾斜,向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学生倾斜,向来自地质灾害易发地、苏北及老、少、边、远贫困地区学生倾斜。
    三、申报评审程序
    1.宣传发动
    二级学院要通过网络、展板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师生详细了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各项政策和评选程序,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要严格对照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奖励(或申请)对象的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个人申请
    学生对照条件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
    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递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表2)。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递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表5)。
    3.评审程序
    ①二级学院初审
    二级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按分配名额(附表1)确定拟推荐对象。分别于10月10日前将表2及《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附表3)、10月20日前将表5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附表6)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吴瑒处,于对应时间内同时将表2、表4、表5和表6的电子版汇总并提交至华亚、吴瑒OA。(注意:附表3和附表6纸质汇总表上需要有二级学院负责人的手写签字和学院公章
    ②学校审定
    资助服务中心组织校学工、教务、团委等相关部门对二级学院推荐对象进行等额(或差额)评审,提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院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汇总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分别于10月20日、10月30日之前将评审情况报告及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四、材料申报
    二级学院分别于10月10日、10月20日之前完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系统申报工作。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按以下要求统一申报:
    1.申报表格为一张,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中除申请人、推荐人、院系领导签名必须手写外,其他必须在系统中打印,日期由系统自动生成,所有表格须经省资助中心审核后,由资助服务中心统一打印。
    2.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在系统中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申请理由”应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180至220字之间。申请人签名要求学生本人手写签名,不得打印,不得由他人代签。
   友情提醒
    申请理由:学生本人先写个人事迹介绍2000字,班主任提炼500字内容,辅导员总结200字内容,最后必须有“对照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特申请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

    3.表格中“获奖情况”的颁奖单位以获奖证书上公章全称为准,排列顺序按获奖时间由先到后。获奖项目必须是大学期间校级及以上等级奖项(本学期奖项不能填写)。
    友情提醒
    一是奖项名称一定要写全称,如:江苏省三好学生、学校一等奖学金,不能只写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二是没有拿到证书的奖项不能填,如本次申请的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不能作为奖项上报;三是奖项的排列按获奖时间由先到后,时间相同时按颁奖单位由上至下,一般是教育部、省、学校,校级单项奖以及二级学院以下奖项无需上报。
    4.表格中“推荐意见”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80至100字之间。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表格中“院系意见”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二级学院主管领导签名和二级学院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二级学院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友情提醒:
    推荐内容:辅导员总结80字内容,最后必须有“该生申请理由属实,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现予以推荐。”
    5.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试成绩排名的范围应按同一专业、同一年级的口径进行,且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6.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手写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不得打印或加盖签名章。表格填写完整后,必须加盖二级学院和学校两级公章。
    7.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需附在申请表后报送学校审查。二级学院上报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材料,请按汇总表的名单顺序整理,不要装订成册。
    友情提醒:
    国家奖学金申请表要报教育部审批,内容不能有错别字,要注意字、词、句、语法及标点的运用,要围绕要点总结提炼!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流程请参照以上国家奖学金要求实行)


    五、二级学院在接到通知后,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考核推荐,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以保证我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表1.1-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指标分配表.xls
    表2.2-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表3.3-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1.xls
    表4.4-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2.xlsx
    表5.5-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表6.6-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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