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0-21 14:52:32  发布人:8000000986  浏览量:1326

二级学院: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性质、奖励(或申请)对象、奖励(或资助)标准以及申请条件等参照学生手册《www.m998877.com 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

二、申报评审程序

1.宣传发动

二级学院要通过网络、展板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师生详细了解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各项政策和评选程序,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要严格对照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奖励(或申请)对象的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2.个人申请

学生对照条件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递交《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3.评审程序

1)二级学院初审

二级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按《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指标分配表》(附件1)确定拟推荐对象。116日前将《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及《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3)送到大学生活动中心华亚老师处。

2)学院审定

资助服务中心组织校学工、教务、团委等相关部门对二级学院推荐对象进行等额评审,提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院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汇总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于1123日之前将评审情况报告及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四、材料申报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个人申请表,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申报和打印。二级学院务必于1116日之前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系统申报工作。

五、二级学院在接到通知后,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考核推荐,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以保证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附件1-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指标分配表.xls
附件2-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附件3-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

资助服务中心

20201021

核发:8000000591 点击数:1326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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