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顺利承办游泳救生员与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初级国家职业资格考试
日期:2020-10-16 17:45:10  发布人:8000000777  浏览量:822

1015-16江苏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开展的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考试(游泳)在我校体育学院举行

培训和鉴定依据本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规定进行,内容分为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两部分。鉴定考试合格者将取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统一颁发的《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依法方可从事救生相关工作;获得游泳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依法方可从事游泳指导教学工作。

体育学院积极组织培训与考试,为学生提供获取证书的机会,实现顺利就业提供了很大的帮助。把体育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体系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了人才培养的质量。体育学院 孙千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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