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通报
(2022年第1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2022年9月27日《关于开展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安全检查的通知》,教学工作部会同科技处和保卫处相关人员于9月30日对全校范围内的实验室和实训基地进行了安全抽查。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执行不力,部分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经检查、整理,一些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存在如下共性问题:
1.应急喷淋装置、洗眼器缺少维护保养记录;
2.安全信息牌缺少安全责任人和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
3.二级学院安全员处未保留全套实验室钥匙;
4.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内使用非防爆冰箱等电器;
5.部分药品标签内容不合规;
6.气体钢瓶缺少状态标示;
7.废液桶不符合标准;
8.气体管道接口缺少检漏记录;
9.存放、使用可燃气体的的房间未安装静电释放桩和报警器。
二、立即行动,认真抓好事故隐患整改
各相关二级学院对通报中涉及的事故隐患要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排查,将排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资金、整改预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隐患“清零”,严防因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同时要结合通报指出的问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通报中所涉及存在隐患的二级学院应于10月底前将整改情况反馈至主管部门。
教学工作部
2022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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