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m998877.com 技术转移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日期:2020-08-10 14:56:03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 482

为加强中心财务管理,树立中心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人员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中心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中心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中心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算、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中心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8.参与项目部与施工队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9.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0.完成中心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门领取一式两联的“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相应领导签字签批;借款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清款联还本人作为清帐依据。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10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3.备用金借款:对于特定部门或岗位实行备用金借款,具体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报主任批准后执行。所有备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终了报账时归还结清。
4.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5.借款出差人员回中心后十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门报账,报账后所欠金额五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五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三、日常费用报销
1.中心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签字并简述事由,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门报销。
4.补充说明:
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驶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中心后再进行补签。
本制度由技术转移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www.m998877.com 技术转移中心
二○一五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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