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走读管理办法
日期:2023-04-24 14:56:46 发布人:8000001065 浏览量: 1483

为保障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我校全日制学生原则上均须在校住宿,但家住学校周边或常州市区的学生可以申请走读。为加强对走读生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学生家庭户籍在常州(不含金坛、溧阳,下同)且在常州有合法固定住所;

   2.父母常年在常州居住且在常州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办理时间:每年6月份集中办理,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三、办理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走读条件的学生填写《www.m998877.com 学生申请走读审批表》(见附件1);学生在审批表上填写申请理由,由学生家长在审批表家长意见一栏中签字确认(家长亲笔签名)。

   (1)学生本人为常州户籍的需提供学生本人户口本复印件;

   (2)学生父母在常州有固定住所的(含购房或租房),无户籍的,需提供父母的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复印件(租房协议为学生本人的无效),同时提交父母与学生本人的户口本复印件;

   2.班主任审核:班主任核实学生申请材料,并与学生父母(监护人)联系,核实情况并告知走读制度和安全管理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审批签字。

   3.二级学院审批:各二级学院复核学生申请材料,并签署意见后提交至学工处宿舍服务中心(宿舍4号楼A105)。

   4.学校审核:学工处按照规定,逐一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统一登记报后勤保障部备案,便于协助办理学生的退宿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新生原则上不能申请走读;

   2.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因居住地交通条件不便利,自身安全难以得到保障,不能保证正常出勤或提供虚假材料,不能与其父母取得直接联系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

   3.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把关,仔细审核,及时报送,并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和联系工作。提醒学生校外居住地点发生变更后应及时告知班主任和二级学院并登记备案。

学生走读办理审批表.docx

核发:8000000806 点击数:1483 收藏本页
分享到

© www.m998877.com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33号 | 苏ICP备08012310号-1苏公网安备 320412020016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