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值班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4-14 来源:宣传部 浏览量:1210 打印本文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联防联控值班工作的管理,落实学校第36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严格学校值班制度,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和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现就学校联防联控值班工作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值班时间

当日8:00—次日8:00

二、值班要求

1. 实行24小时不间断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上岗,严守值班时间,坚守岗位,不得叫人顶岗,不擅自离岗,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并保持个人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2.值班人员在手机端值班应用系统签到并填写值班记录,值班记录填写要尽量详细,必要时附图说明并合理选择问题归属的责任部门,一般情况下值班记录不得为空,也不能简单地描述为“正常”。

3.因事需与他人换班的,须由本人至少提前24小时向当日带班校领导请假,说明原因,由其本人与其他人员协商调换,中层干部报综合办备案,学工干部报学工部备案。

4.值班人员入住值班室:男值班室设在4B1064B1157B106,女值班室设在2B1052B131,学工条线辅导员值班入住辅导员宿舍。

三、值班职责

1.值班表中的第一名中层干部为值班召集人,负责组织协调当日的值班工作,

定时巡查学生宿舍、食堂和校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至相应的二级学院和部门;负责校内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主动与带班校领导联系,汇报值班情况。

2.值班学工干部必须深入学生宿舍,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生宿舍的各种动态,当出现突发性事件时,协助带班领导及中层干部组织学生、管理学生、疏导学生;主动与值班中层干部联系,汇报值班情况。

3.中层干部接到校园110警务室通知后,须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校内应急处置流程,周一至周五8:0017:00,通知二级学院书记安排人员陪诊,其他时间均由值班中层干部安排当日值班人员陪诊。

学校疫情防控督察督办组将加大督查力度,采取定时或不定时的方式抽查值班值守情况,对发现有值班值守工作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电话不畅通、工作安排落实不及时等问题的,将予以全校通报。若因值班值守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追究责任人责任。

特此通知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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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8000000020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