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1-26 来源:宣传部 浏览量:1473 打印本文

各二级学院(部)、部门:

近日,上海市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杭州市和徐州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巨大。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为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我校近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要立即排查重点地区返常师生员工的行程和健康状况,凡发现11月10日(含)以来有上海市浦东新区和青浦区、11月22日(含)以来有杭州市旅居史的人员,或与上海、杭州、徐州等地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或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的师生员工,各单位要第一时间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属地街道(社区)和学校防控办报告,并将其列为最近一次的常态化核酸检测对象,同时做好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二、师生员工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如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所在区)或境外(含港澳台)旅居史,出现发热(超过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属地街道(社区)和各单位主动报告,同时通过“苏康码”进行“健康申报”,并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

三、请各单位提醒师生员工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离常,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离常,要严格执行请假手续,各单位负责人须对请假理由、目的地等严格把关。做好学生请假管理。

四、严格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和值班制度,做好疫苗接种和常态化核酸检测,重点做好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工作。

五、师生员工提高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请立即就医,就诊过程中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

核发:8000000020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