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我校线下教学的通知
日期:2021-11-10 来源:宣传部 浏览量:2395 打印本文

各二级学院(部)、部门:

根据上级要求,经学校第28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就恢复线下教学做如下通知:

一、返校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1111日(星期四)起返校。

1.不在封控区、管控区。

2.没有发热(体温≥37.3℃)、咳嗽、气促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需在集中隔离期满后,再按规定完成7天居家健康监测,凭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同意后方可返校。

二、教学安排

在校学生1111日恢复线下上课。居家隔离的教师或因特殊情况无法到校教师(含外聘教师)继续做好线上授课。军训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校园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所有进入校园的人员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各单位报备进校人员,按照“谁报备、谁负责”原则,由联系单位提前核查进校人员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和行程码状态等,并做好进校以后疫情防控管理。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和值班值守制度。

2.恢复线下教学错峰安排。教学楼上课班级按正常作息时间上下课;其他各实训室上课班级第三节课提前至1005上课,第四节课1140下课。实行班级中午错时错峰就餐。

3.严格人员管理。在常教职员工(包括外协人员)非必要不离常,因特殊原因确需离常的,严格执行离常请假审批制度;校内学生非必要不出校,因特殊原因确需离校的,严格执行离校请假审批制度,所有师生员工不得前往涉疫地区,各单位负责人要做好离常(校)师生员工管理。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人员安排。严禁快递、外卖人员入校。

4.强化校内活动管理。减少线下大型活动、校园及宿舍区域内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控制人数并摸排人员情况,提前做好备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5.继续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相关部门要主动关注微博、微信公众号、学生群等各种媒体,及时关注师生员工思想动态,加强师生员工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师生防控能力。做好舆情引导,严防各种谣言扩散。

6.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师生员工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等良好生活习惯,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常通风。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自觉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前往就近的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重点强调

1.认真掌握政策。严格遵照学校疫情防控以来制定的相关细则,从严管理,适度关怀,断绝形式主义。充分关注师生热点问题。

2.从严管理。严格按照学校防控工作各项规定,不留下任何漏洞。

3.服从安排。服从常州市防控工作要求,不轻信、不信谣、不传谣。党员干部带头做好此项工作。

各单位要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牢牢守住我校疫情防线。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110

核发:8000000020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