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8-03 来源: 浏览量:1811 打印本文

各单位:

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全省高校2021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校防组〔2021〕13号)精神及属地要求,现就做好我校 2021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当前,全省特别是南京、扬州等地区的疫情防控形势日趋复杂严峻,我校发生局部疫情的风险逐步加大。各单位要站在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把握暑期及秋季开学是近期疫情防控的关键时间节点,务必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思想上行动上决不能有丝毫侥幸和松懈,牢牢守住我校疫情防线。

二、加强校园防控

各单位要根据要求深入分析查找本单位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防控管理漏洞,严密排查风险人员,及时提醒反馈、及时消除风险,确保本单位环境和人员双安全。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执行晨午晚检制度,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向所在二级学院报告,及时到附近医疗机构就诊,如果出现疑似、确诊病例或者核酸检测为阳性,所在二级学院要第一时间向校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告。要减少人员聚集、加强通风消毒。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校园进口货物(国际邮快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防控防指〔2021〕19 号)各项管理规定,坚决做到“人物同防”,加强冷链食品包装、邮快件消杀。要加大暑期校内基建项目管理力度,小型项目原则上暂停施工,大型项目施工现场应与学校实现物理隔离,施工人员单独通道进出校园,餐食单独配送。

三、严格校门管控

强化校园封闭管理,假期只保留北门作为出入口。严格控制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人员规模,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每天统计出入校园人次,出入校园人员须登记核查身份、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来自中高风险区或者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师生员工,一律不得进校;来自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区的师生员工,持有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根据属地要求执行),必须进校的,在登记查验后,方可进校。留校学生非必要不外出,如必须外出,需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凭请假凭证离校。后勤保障服务等相关人员,包括食堂、保洁、宿舍、安保及其他工作人员,由对应管理部门梳理好名单,集中办理日常进校、离校手续;相关管理部门要控制后勤保障服务进校人员名单,尽量保持在校工作人员的固定性。

四、细化人员管理

各单位要实行全体师生精准管理,准确掌握每名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外出行动轨迹,严格执行师生员工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暑期离校返家学生要减少不必要外出,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须向二级学院报告,原则上开学前不得跨设区市流动,开学前14天要居家进行自我观察与检测,做好体温检测并上报。在常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常,暂缓出省出市旅游、访亲,确需离常的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不得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所在设区市。要摸清本单位学生、教职员工、临时外来等人员底数,了解他们所在地区、健康状况、疫苗接种情况、核酸检测情况等信息。要重点加强后勤等相关人员管理,尤其是食堂、保洁、宿舍和安保等人员集中统一管理,要全面梳理相关人员信息、旅居史、健康状况、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情况,严格执行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由对应管理部门每日检查。要按属地相关部门要求,及时组织本单位全体人员的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工作,确保应检尽检、应接尽接,不漏一人。

五、指导师生防护

各单位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校园安全培训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强化思想引导、心理疏导、人文关怀和学习生活指导,特别是加强对近期参加志愿服务师生的防疫指导和关爱帮助。要做好暑期留校师生后勤服务,充分保障留校师生学习、工作和生活需要,利用各类线上教学资源丰富学生假期学习和生活;要重点摸排掌握目前仍在南京江宁地区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实习实践等学生情况,指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流动,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每天上报个人健康情况。暂停校外各类暑期实习实践活动,已列入教学计划且在低风险地区开展的实习实践活动,组织单位要在确保做好安全防护的前提下,与相应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醒本单位师生员工假期要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觉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随身携带口罩和免洗手消毒剂等物品;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减少到人员密集场所,减少聚餐聚会活动等,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六、谋划开学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校门、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实训室、体育馆、医务室等重点场所防疫保障设施建设、隔离点设置和物资储备,确保满足新学期开学需要。各工作组(详见附件1)要根据分工,及时制定暑期疫情防控举措,提前谋划开学工作,研究开学错峰报到方案、视情优化调整秋季学期的教学计划和校历安排等。各工作组制定好工作方案后,及时发给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安全督察组,除教学工作组外,其他工作组要在8月6日17:00前反馈,教学工作组可以提前谋划,视疫情情况和上级要求,及时制定我校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各组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安全督察组根据各组方案逐一督查督办。

七、强化值班值守

继续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值班人员、校园安保人员、后勤服务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门岗值守和巡逻检查,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保证学校安全。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如遇异常情况或特殊情况,在果断处置的同时及时向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

如果上级和属地有新的要求,按照新的要求执行。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日

核发:8000000020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