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日期:2022-11-23 来源: 浏览量:261 打印本文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全体教职工及学生: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苏教督委办函2022 4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师生员工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现就做好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及内容

调查时间:从现在起至1231日。

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参加人员及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全体教职工及在校学生。

问卷类型: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

三、 参与方法

调查对象请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答题;填写答题人身份(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四、 相关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全体教职工及学生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严禁弄虚作假。杜绝虚假填报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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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3日

核发:8000000609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