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日期:2021-05-17 来源: 浏览量:3751 打印本文

全体教职员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现将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43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4日(星期天)为清明节法定节假日。

2.师生员工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原则上不跨省出行,如确需离开江苏,须办理审批手续,明确出省事由,并做好每日行程报送。不得出国,不得前往香港、澳门、台湾。

3.各防控组、各单位严格执行联防联控值班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日常服务保障,丰富留校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祥和平安假期。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330

核发:8000000643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