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校园封闭式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日期:2021-03-30 来源: 浏览量:3076 打印本文

全体师生员工:

鉴于当前江苏全区域属低风险地区,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我校决定从330日起,取消校园封闭式管理,本校师生员工可正常进出校园。

由于境外(除澳门为低风险外)仍全部为高风险地区,国内仍存在境外输入病例,因此绝不能麻痹松懈,必须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全校师生员工应做到以下几点:

1.学生进、出校门均须刷卡或人脸识别,留下出入校园记录,并配合保安人员做好测温。

2.学生请假,需要在“智慧学工”中履行请假手续(三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两周以内由二级学院审批,两周以上由学工部审批)。

3.全校师生员工须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个人健康状况检测,如有异常,及时上报。

4.把好校门关,坚持外来人员预约入校管理,外卖配送等不得进入校园,校内创业街、快递收发点等做好消毒通风。

5.各单位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师生员工防病意识,养成健康生活方式。相关单位要利用优势,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

6.新冠疫情仍在全球流行,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构建人群免疫屏障,阻断病毒传播,防控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干预措施。因此,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员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均可免费接种。4月底前做到应种尽种。

7.其他要求按照《高等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详见学校疫情防控网站防控知识一栏)要求执行。


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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