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办学条件达标”专项课题的通知
日期:2023-02-14 15:40:45 发布人:8000000723 浏览量: 490



各二级学院()、部门、单位:

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和学校2023年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的工作要求,现启动2023年度学校教育研究重点专项课题办学条件达标的申报工作。专项课题的命题为:办学条件达标的实证分析与预测。成果形式为以实证分析为主体的研究报告。具体通知如下:

一、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根据我校近十年办学的相关历史数据、与办学条件达标相关的文献资料,确定模型变量、确立实证方法、建立实证模型。通过数据搜集、数据整理、实证分析与预测,挖掘不同类别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建立我校办学条件达标的实证分析模型与预测方法。

二、申报条件与立项资助办法

1.申请人根据指南所列的研究方向和内容进行选题论证,保证申报质量。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校内专兼职教职工均可申报。

3.立项的研究专题项目,须完成一份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学校将提供相应的项目资助,本次专项资助的金额为1.8万元,研究期限为2个月,即不迟于2023430日。

4.课题立项与结项由高教所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校长办公会审核并确定立项资助与结项鉴定。

5.课题管理参照校本课题的相关制度和办法。

三、申报方式与要求

1.专项课题提倡跨部门联合申报,充分发挥群体优势,提高研究质量与水平。

2.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书,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一式两份。经部门审核盖章后送至行政楼407,相应电子稿由OA平台发送至王晓慧。

3.申报截止时间:2023227日。

发展规划与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高教所

2023214

核发:8000000723 点击数:490 收藏本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