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通知
日期:2022-02-25 15:49:28  发布人:8000000723  浏览量:200

各二级学院(部)、部门、单位:

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国家重大、重点课题和其他类别课题。其他类别课题含国家一般课题、国家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和港澳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等。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设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

二、课题申报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三、课题资助额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60万元、重点课题为35万元、一般课题为20万元、青年课题为20万元、西部课题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5万元、青年课题为3万元。

四、课题完成时限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5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五、注意事项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5)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6)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六、材料提交要求

申报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需报送的纸质《投标书》,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只需提供《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电子版。上述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15日。

本课题实行限项申报,我院限报1项。未尽事宜,可致电王晓慧,短号:62475。

科技发展部

2022年2月25日

核发:8000000723 点击数:200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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