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1-03-24 16:23:12 发布人:8000000723 浏览量:712
各二级学院、部门、单位:
为促进我国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表彰2016年至2020年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重大原创性、时代性研究成果,教育部决定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附件1)。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并于2021年5月5日前将推荐参评成果材料报送至科技发展部。
报送成果材料要求: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1份。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评审书的电子版同时由平台发至科技发展部王晓慧。
PS:已参加第五届江苏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成果不再推荐参评。
科技发展部
2021年3月24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pdf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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